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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4 09:25:00 来源:局政策法规宣传处          


尊敬的孙耕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提案》(第078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省体育局作为主办单位,协调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推动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省体育局根据《体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全省体育场地面积提升至近1.27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2平方米。全省县级“五个一”覆盖率达92%、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社区覆盖率达100%、乡镇覆盖率达100%。

一、关于“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建议回复

近年来省体育局协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城市更新工作,积极完善体育健身公共设施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工作统筹和工作力度,先后印发《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工作导则》等文件,指导各地将体育健身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的内容,充分利用闲置用地补齐体育设施短板。“十四五”以来,我局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开展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工作,实施健身步道、体育公园、户外运动体育设施等深受群众欢迎的健身场地建设项目,建设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围绕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大众健身可及性不断增强。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统筹规划区域、城乡体育设施布局,制定完成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工作。省体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体育设施补助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体育设施项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

二、关于“盘活城市‘金角银边’闲置土地,见缝插针式建设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回复

近年来省体育局持续加强城市“金角银边”闲置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点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配置室外健身器材等附属设施。一是作为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要“立足于有”,后而“提升为优”,继续致力于实现社区以上体育场地设施覆盖和提升,持续填补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空白。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活动为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转变重建轻管、求大求全、撒胡椒面等理念,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建设群众身边的球场、户外运动等小型多样健身设施,重点推进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场馆、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篮球场、冰雪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各类健身步道,开展群众滑冰场建设试点工作。在公共活动广场、公园和居民居住小区配置室外健身器材,规范器材安全使用标准。落实《云南省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若干措施》,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体育锻炼需求,拓展老年人健身活动空间,完善提升各级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运动场地建设和管理,提供更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健身场所。二是结合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积极推进“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全面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落实《云南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2版)》,推动全民健身服务提档升级,统筹推进全省46个体育公园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中累计新增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公园绿地等2265片、119.7万平方米,新增慢行系统(健康步道等)小区563个。省体育局将配合省住建厅以“顺应群众期盼、尊重群众意愿”为宗旨,积极盘活闲置用地和边角地、闲散地,结合群众意愿、小区现状和财力状况,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同时,鼓励各地利用老旧厂区改造推进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利用老旧厂区腾退土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厂区改造,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运动项目,依托老旧厂区产业基础,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体育运动等产业,发展为多功能、综合性体育综合体。

三、关于“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促进‘互联网+公益健身’融合发展”的建议回复。

目前我局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工作。省住建厅牵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配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累计建设足、篮等体育健身设施460个、28283平方米,健身步道等慢行道55683平方米,儿童互动场所54个。省自然资源厅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新建住宅小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省住建厅推动新建小区严格落实建设标准,新建体育设施要求与住宅规划同步、与小区验收同步。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要求各地按照应试尽试原则,积极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提升公园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和群众参与度。截至目前,全省已确定52个城市(县城)开展试点探索,已公布190个公园实施开放共享(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公园绿地类型),制作了云南省公园开放共享地图,共开放308处,开放区域类型包括健康步道、树荫广场、棋苑、儿童游乐城、音乐广场等,周边配置木栈道、健身器材、休憩座椅、观景平台等服务设施,开放共享面积700多公顷。我局持续推动打造“15分钟健身圈”建设,充分挖掘身边闲置土地资源、社区空闲场地,鼓励有条件地区打造“10分钟健身圈”“5分钟健身圈”。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相关要求为抓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完善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推进省、市两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电子档案。在2025年前,原则上要将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信息纳入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在健身设施项目绩效评价、监督管理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全民健身场地APP、小程序等:实现场地资源线上查询、场地预订、赛事报名等服务,促进“互联网+公益健身”融合发展。

四、关于“利用废旧厂房改建体育综合体,为群众提供多元化消费场景”的建议回复

我局就非体育用地改建体育设施的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商,达成初步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体育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住建厅等单位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一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二是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督促指导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三是结合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工作,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国球进公园”活动,推动在公园中配建以乒乓球台等小型设施为重点的健身设施,完善公园健身服务功能,助力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广大群众就近健身提供便利。

五、关于“提升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的建议回复

“十四五”以来,我局紧盯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这一目标。一是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开放服务。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全省共计152个公共体育场馆享受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贴,192个场馆落实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实施校园体育设施开放试点,专项经费支持推动昆明市2所、玉溪市10所、楚雄州7所、红河州11所、德宏州3所,共5个州、市33所学校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信息平台,将人脸识别、疫情防控、一键报警、无死角监控等纳入信息平台。成立纠纷第三方处置机制,科学、稳妥、分步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二是加强室外健身器材规范采购和管理。印发《宝威体育-BV SPORTS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全省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室外健身器材清单。根据梳理的室外健身器材清单,体育部门与室外健身器材接收方、供应商共同做好问题器材整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对新建器材进行质量认证和质量监管,财政部门加强器材采购监管。增加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开敞式健身设施,对已建成居住区无体育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新增室外健身器材、“国球进社区”等多种渠道方式予以完善。在公共活动广场、公园和居民居住小区配置室外健身器材,规范器材安全使用标准。三是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建设初见成效显著。按照体育总局印发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对接试点工作方案》,180家场馆完成与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的客流数据对接,实现全省数据同步和预警功能,促进了省级对下级场馆开放工作的有效督导。全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全民健身工作综合管理应用、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系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管理系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管理系统、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的5大应用系统开发工作,提升了工作的精准和效率。四是以格兰芬多自行车赛、奔跑彩云南九大高原湖泊领跑赛为代表的15场“七彩云南·一带一路”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彰显云南魅力、让人畅享“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去年全省举办各类人群赛事活动近2000场次,直接参与人数450多万、参与人次超1800多万。参与健身人群覆盖全龄、供给形式多种多样、组织内容精彩纷呈、参与模式多元融合。以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搬迁地区新家园篮球邀请赛为代表的70多场全民健身示范活动特色亮点突出、民族氛围浓厚、边境人文交流活跃,让人领略气候条件宜人、自然风光诱人、多民族融合发展、边境地区祥和安宁的新时代大美云南风貌。新年登高、“行走大运河”全国健步云南分会场活动、社区运动会、全省广场舞大赛等品牌赛事和主题活动对引领带动各类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发挥了显著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公共体育设施覆盖和体育公园建设为重点,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继续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群众身边的球场、户外运动等小型多样健身设施,重点支持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健身设施从“有”向“优”转变。支持边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可满足沿边州市、县(市、区)群众健身需求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民族体育运动场所等健身场地,配备室外健身器材,建设“小而美”的沿边体育基础设施。高质量完成46个体育公园建设任务。二是以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整治为重点,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针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不规范、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持续建设省级全民健身大数据工作平台,完善公共体育场馆日常监控模块系统,推动纳入低免开放范围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信息化、智慧化改造,强化各级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开放服务水平。三是以全民健身示范赛事活动举办为重点构建高原特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打造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活动,以奔跑彩云南、格兰芬多自行车节等赛事活动为引领,依托全国全民健身大会、社区运动会等活动平台,在6月10日、8月8日等时间节点、节假日和民族传统节庆时段,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健身活动赛事。结合云南户外运动资源,发展健康跑、徒步、定向、攀岩、游泳、广场舞、健身气功、气排球、武术和冰雪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覆盖各年龄段、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项目。支持云南老年人体育工作。大力支持开展沿边地区健身赛事活动,组织“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活动,适时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跨境边民节赛活动,为新时代守边固边兴边作出体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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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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