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沐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体育综合体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案》(第710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省体育局作为主办单位,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4年3月19日,国家印发了《体育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需制宜,结合运动项目特点,将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地从体育场馆扩展至具备条件的景区、度假区、体育公园、商业中心、步行街等区域,推动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培育赛事活动品牌,将赛事活动带来的“流量”转换为经济的“增量”,为持续扩大消费贡献体育、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力量。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商业综合体融入体育综合体功能”的建议回复
把体育项目融合社区商业中心,通过“体育+社区商业中心”的建议,体现了当前“土地混合利用”的客观需求。随着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及人群需求的升级,土地混合利用在提升城市活力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得到广泛认可,是城市建设开发的重要方式与方向。在国家层面,2021年12月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明确,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化保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鼓励地方探索制定混合土地用途设定规则,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确定主导土地用途空间布局和比例,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在省级层面,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中提出,“要深入推进要素市场配置改革、探索实行混合产业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等政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混合产业用地复合利用,土地用途可按主体用途确定,主用途可依据建筑面积确定,也可依据功能的重要性确定”。由于土地混合利用不仅是规划编制的技术问题还涉及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开发建设管理和产权管理等土地建设各个方面,需要在规划管理层面形成系统性、整体性的改良思路,围绕规划端、建设端和管理端等土地开发全过程分别提出相应的创新举措。下一步省体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体育设施补助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体育设施项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我们也将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云南省混合产业用地政策。
二、关于“政府主导,体育企业参与,推动示范性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圈向体育综合体发展”的建议回复
省体育局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目前我省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情况,回复如下:一是提升建设可及性。引导建设群众身边的中小型健身场地设施,重点支持小型、多样化的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和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冰雪运动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健身广场)等项目建设。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合理布局、规范审批,兼顾社区使用需求。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新建健身设施项目向边境、民族、革命老区等地区倾斜,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健身设施短板,实现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二是落实社区配套。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15分钟健身圈”建设等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至少配建一块非标准足球场地,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应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下一步省体育局将积极对接有关部门,针对各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关规划,实施扶持政策,引导、培育、壮大当地体育产业规模,谋划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责任,着力实现县、乡、村体育场地设施覆盖与提升,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出台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激励政策,创新管理、使用、运营机制,提高场馆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学校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如,寒暑假期间开放学校场地,供群众参加锻炼使用,提高公共体育场地的利用率推动示范性体育场馆和社区体育圈向体育综合体发展。
三、关于“政府主导,体育企业参与,盘活老旧场地资源打造体育综合体新业态”的建议回复。
近年来我局就非体育用地改建体育设施的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会商,达成初步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体育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住建厅等单位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一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并允许按照体育设施设计要求,依法依规调整使用功能、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等。土地、规划、设计、建设要求,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二是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督促指导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三是结合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工作,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国球进公园”活动,推动在公园中配建以乒乓球台等小型设施为重点的健身设施,完善公园健身服务功能,助力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广大群众就近健身提供便利。下一步的工作方向:一是加强协同联动。鼓励各地体育、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开展调研、摸清底数,了解景区、街区、商圈办赛条件和群众需求,选择当地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赛事活动项目,协商确定赛事活动规模、地点、时间、方式等,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工作清单,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办共赢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配套设施。省体育局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动相关景区、街区、商圈结合计划举办的赛事活动特点和要求,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或永久性的体育及配套设施,提升各项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辐射、引流和带动效应,推动体育、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多业态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景区、街区、商圈活力。三是引导促进消费。省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于“强”,鼓励、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的体育赛事运营公司,提高赛事活动的专业性和观赏性,做好群众参与赛事活动及相关消费的配套服务,更好发挥赛事活动的引流作用;着重于“惠”,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景区、街区、商圈区域内各类商家,在赛事活动期间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谋求于“新”,鼓励体育、商务、文旅相关企业、协会组织结合赛事活动内容开展创新,设计开发有新意、有创意的融合产品,营造内容丰富、充满活力的沉浸式、体验式融合消费新场景,不断拓展消费链条,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宝威体育-BV SPORTS
2024年5月28日